本文簡要回顧從“十五”規劃到“十四五”規劃中關于金融的論述,并梳理當前市場各方對“十五五”規劃的相關展望。
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于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開,研究制定“十五五”規劃建議,為未來五年擘畫藍圖。
按照慣例,此次大會結束后將對外公布“十五五”規劃建議,提出“十五五”時期的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,而金融業在未來五年的發展主線與監管走向也將得到明確。
此前9月29日,中央政治局會議定調,“十五五”規劃將遵循一系列重要原則,包括堅持黨的全面領導,堅持人民至上,堅持高質量發展,堅持全面深化改革;以及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,強化底線思維,有效防范化解各類風險。
可以預期的是,基于當前的內外部形勢,強監管、防風險、金融強國,以及科技金融等“五篇大文章”,依然會在“十五五”規劃建議中有所體現。
在本文中,作者簡要回顧本世紀以來從“十五”規劃到“十四五”規劃中關于金融的論述,并梳理當前市場各方對“十五五”規劃的相關展望。
01、
“十五”計劃 (2001-2005):
構建現代金融框架
在《第十個五年計劃綱要》中,金融改革是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。
金融改革:建立和完善金融組織體系、市場體系、監管體系和調控體系。對國有獨資商業銀行進行綜合改革,提高競爭能力。
資本市場:規范和發展證券市場,逐步提高直接融資比重。積極培育證券投資基金、養老基金和保險基金等機構投資者。建立創業板股票市場。
監管與風險:強化金融監管,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。完善金融分業監管構架,加強監管機構之間的協調配合。
農村金融:改革農村金融體制,增加對農業的信貸投放,改進貸款方式。因地制宜地加快農村信用社管理體制改革。
保險行業:加快發展金融保險業,支持商業銀行拓展信貸業務,拓寬保險資金運用渠道,鼓勵金融保險業務創新,改進服務。
中央銀行:積極穩妥地發展貨幣市場,擴大公開市場業務,穩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。改進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,完善浮動匯率制度。
02、 “十一五”規劃(2006-2010): 深化金融改革開放 《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》繼續將金融體制改革作為重點,強調其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作用。 改革深化:加快推進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,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現代股份制銀行。合理確定政策性銀行職能定位,加快其他商業銀行、郵政儲蓄機構等金融機構改革。 資本市場:積極發展股票、債券等資本市場,穩步發展期貨市場,擴大直接融資比重。 農村金融:深化農村金融體制改革,規范發展適合農村特點的金融組織,發揮農村信用社的支農作用,建立健全農村金融體系。 金融創新與開放:穩步發展多種所有制中小金融企業,鼓勵金融創新。有選擇、分步驟地放寬對金融服務業的市場準入,穩步推進資本市場對外開放。 金融調控與金融監管:健全金融調控機制,加強貨幣政策與其他宏觀政策的相互協調配合;完善金融監管體制,建立金融風險識別、預警和控制體系。 03、 “十二五”規劃 (2011-2015): 金融服務實體經濟 《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》將金融放在了更為突出的位置,提出了“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”的背景下,金融需要服務實體經濟、深化改革開放。 金融機構改革:深化金融機構改革,提高銀行業、證券業、保險業競爭力。繼續深化國家控股的大型金融機構改革。 資本市場:顯著提高直接融資比重,積極發展債券市場,穩步發展場外交易市場和期貨市場。 利率與匯率:穩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,完善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,推進資本項目可兌換。 普惠金融與農村金融:規范發展小型金融機構,鼓勵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業。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,培育農村新型金融組織。 金融創新與監管:創新發展面向小微企業和“三農”的特色金融產品和服務。完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,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。 04、 ”十三五”規劃 (2016-2020): 金融供給側改革 《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》提出加快金融體制改革,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效率和支持經濟轉型的能力;首次提出“發展普惠金融”和“規范發展互聯網金融”。 金融機構改革:健全商業性金融、開發性金融、政策性金融、合作性金融分工合理、相互補充的金融機構體系。構建多層次、廣覆蓋、有差異的銀行機構體系。 金融創新:擴大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,發展普惠金融和多業態中小微金融組織。規范發展互聯網金融。穩妥推進金融機構開展綜合經營。推動民間融資陽光化。 資本市場:積極培育公開透明、健康發展的資本市場。創造條件實施股票發行注冊制,發展多層次股權融資市場。加快債券市場互聯互通。 普惠金融:加強對中小微企業、農村特別是貧困地區金融服務,大力發展普惠金融。 金融監管:加快金融監管改革,實現金融風險監管全覆蓋。加強對金融市場異常波動、風險傳遞和金融新業態風險的監管應對。 雙向開放:有序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,提高可兌換、可自由使用程度,穩步推進人民幣國際化。 05、 “十四五”規劃 (2021-2025): 高質量發展與金融安全 《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》要求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,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,完善現代金融監管體系。 服務實體經濟:構建金融有效支持實體經濟的體制機制。健全實體經濟中長期資金供給制度安排,創新直達實體經濟的金融產品和服務。 供給側改革:優化金融體系結構,深化國有商業銀行改革,加快完善中小銀行和農村信用社治理結構,規范發展非銀行金融機構。 資本市場:完善資本市場基礎制度,提高直接融資比重,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,增強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功能。 普惠金融:增強金融普惠性,引導金融機構增加制造業、小微企業、科技創新、綠色發展等領域信貸投放。 金融開放:穩慎推進人民幣國際化,堅持市場驅動和企業自主選擇,營造以人民幣自由使用為基礎的新型互利合作關系。有序推進金融雙向開放。 金融安全與金融監管:健全金融風險預防、預警、處置、問責制度體系;補齊監管制度短板,在審慎監管前提下有序推進金融創新。 金融科技:穩妥發展金融科技,加快金融機構數字化轉型。 06、 “十五五”規劃(2026-2030): 功能、安全、開放、治理 從2001年到2025年,從“十五”到“十四五”,中國金融政策有著清晰的演進趨勢——從深化改革、擴大開放,到服務實體、防控風險,再到如今的科技賦能與安全并重。 結合當前的宏觀形勢與金融行業發展情況,“十五五”規劃中的金融部分或將圍繞“功能、安全、開放、治理”四個核心維度展開: 功能深化:服務國家戰略與新質生產力 科技金融:構建全生命周期的科技金融服務體系,完善風險投資、銀行信貸、債券市場、股票市場支持科技創新的機制。 綠色金融:進一步完善綠色金融標準體系、信息披露和激勵機制,發展碳金融市場,支持“雙碳”目標實現。 普惠金融:運用金融科技手段,深化普惠金融發展,解決小微企業和農戶的融資難題。 養老金融:大力發展養老金、養老儲蓄、養老保險等第三支柱,應對人口老齡化。 數字金融:金融科技與數字化轉型深化發展,以適應人工智能發展趨勢,完善與數字經濟相匹配的數字金融體系。 安全升級:健全具有韌性的金融安全網 宏觀審慎:進一步完善宏觀審慎政策框架,加強對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、金融控股公司、互聯網金融平臺的監管。 風險處置:細化金融風險處置的流程和責任,完善存款保險制度,探索建立市場化、法治化的風險處置機制。 跨境資本流動:建立健全跨境資本流動宏觀審慎管理框架,防范外部沖擊風險。 金融科技風險:強化對算法、數據、網絡安全的監管,防止技術性風險演變為系統性風險。 開放提質:制度型開放與人民幣國際化 制度型開放:從過去以“渠道開放”為主,轉向更多強調“規則、規制、管理、標準”的國際接軌,營造市場化、法治化、國際化的營商環境。 人民幣國際化:“穩慎”仍是基調,但會更注重夯實基礎:完善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(CIPS),豐富外匯市場和風險管理工具,擴大在貿易計價結算、大宗商品定價、國際儲備中的使用。 參與全球治理:更積極參與國際金融規則制定,在數字貨幣、綠色金融標準、跨境數據流動等領域爭取話語權。 治理現代化:提升金融治理效能 中央銀行職能:強化央行在宏觀審慎管理和系統性風險防控中的核心作用。 監管協同:在“一行一局一會”新格局下,進一步強化監管協調,消除監管空白和盲區。 法治建設:推動《金融穩定法》等基礎性法律的出臺和完善,將所有金融活動納入監管。 數字貨幣:穩步推進數字人民幣(e-CNY)研發試點,并探索其在國際結算中的應用場景。 整體上,“十五五”期間的金融規劃將不再僅僅是追求規模和速度,而是更側重于質量、結構、穩定性和國際競爭力。 免責聲明:本文、圖片均轉載網絡,版權歸原作者所有,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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